close
為了愛情 你願意作多少奮鬥?
最近學校社團對於一位下學期來教Human Rights Law的教授有反對聲浪
主要因為該教授在其國內曾經公開發表anti-gay之言論
看了其中的內容
對於這些同學們的精神與堅持感到敬佩
同時對於研究人權的學者發表出anti-gay的言論
感到遺憾
雖說人權分成很多領域項目
也不是每個研究人權的人都一定要liberal
但是對於這些歧視的言論
打從心底不明白為什麼要歧視

愛自己所愛之人 應該是根本重要的權利
乃實現人性尊嚴與自我價值不可或缺之一部
只因為異性戀者為社會政策制定者所偏好的性取向
可以從勞力社會子孫繁衍與社會聯姻角度觀察
不表示異性戀霸權就應該有資格抹除其他性取向者
人類性取向也許也是一個光譜
只因為自己的性取向來反對其他人的性取向
是一種無知的偏見

愛情 是爭取來的
異性戀者多半不需要為性取向而奮鬥
其他性取向者卻必須fight for their love
如同自由權 not for free
爭取來的愛情 更是得來不易
尤其在倍受歧視與排擠的社會
各種語言與普羅文化之汙名化
顯示出社會對於構成員多元性之接納度尚有改善空間
不同之性取向就被歸類為不正常
而性取向應為人之自我認同要素之一
此等歸類與判斷
等於根本否定一個人存在之正當性

想起之前看蔡康永那篇文章講的
" 我不是異性戀 ,
雖然我被迫在一個事事都以異性戀為唯一標準的世界長大,
但我一直抗拒洗腦,我不要馴服的做這個異性戀世界的順民,
我雖沒打算對這個世界造反,但我也沒打算對這個世界投降,
我不以此為傲,也不以此為恥,
( 就像異性戀的人,也不用以異性戀為傲或為恥一樣吧 )"
但是 某些人 就因為對於自身性取向之高度認同感或是羞恥感
而對相同或不同性取向之人加以撻伐
是一種社會化下莫名的自大或是不得以之悲哀

不知道這項杯葛老師之事件會如何落幕
但是由衷敬佩這些同學們的態度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esuislech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